正經、讓她觀摩吐字發音的鐘先生,眉眼一彎,咧嘴一笑,笑出頰邊兩個深深酒窩。
她說:“其實,我大概是這世界上最想嫁給你的人了,鍾先生。”
他啞然,扶一扶眼鏡,標準的英音戛然而止。
唯有不著痕跡地低頭應允,微妙泛紅的耳根,洩露他心裡半點並不直言的漣漪微動。
無論是成年前還是成年後,她總最愛看他無措神態。
於是又恬不知恥,又湊到跟前來,“所以要親一下。”
鍾邵奇:“……”
她眨巴眨巴眼,點點臉頰,又點點嘴唇。
好半天,閉上眼,等來輕輕一下。
——“啾。”
某種程度上,在他不生氣的情況下,陳昭想,鍾先生啊,真是個純情仔。
世界上最最好最最可愛到不自知的純情仔。
至少,退一萬步說,也得算是個笨蛋。
連晚上睡覺都要死守底線,然後緊張到頻頻起身去浴室沖涼結果第二天感冒的……笨蛋。
可她依舊很喜歡那段時光。
至少,在那個意外暖洋洋的冬天裡,在無須為外人道也的默契中,他們之間,除卻男女的曖昧以外,似乎更多的,像是早就在心裡排演過無數次有對方相伴的人生。
熟悉到無需出聲感應。
在有他的空間裡,都總覺得安心。
如果不是某天醒來,整個房間裡再沒有半點他的蹤跡,她甚至以為,這樣的日子,總能長長久久過下去。
至於不想看見的人,倒是有一個——
“陳昭,終於醒了?我以為你能睡到下午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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