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會這麼幹。
兩人端著飯坐下,忘記下面還有一層,各自用調羹舀起獅子頭,放到碗裡別碎。
周母:“看看這豬肉!不肥不瘦油脂正好,裡面這個肉汁啊……”
周父已經一口吞了下去。
肉丸中的湯汁溢位,他聽著自己牙齒咀嚼的聲音,大腦有一瞬間的放空,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他感受到了各種美食電影裡的那種境界,美,就是美。
他一直覺得獅子頭這道菜夠不上國宴的標準,因為豬肉的味道不夠凸出。也可能是吃得多了,有點麻木了,次次出門會客都必點,卻從來沒有哪次讓他驚豔到說拍掌稱快。
不就是個肉丸子吧?誰沒吃過似的。好吃,但不算頂好吃。起碼在他心裡還不過簡單烹飪的高階牛扒。
尤其是現在的豬肉越來越差,又柴又臭又肥,肉中帶筋,紋理不分明,也不知道是吃什麼長大的。高檔餐廳要好很多,可還是到不了那個傳說中的味道。
這道菜,才讓他真真正正地明白了,古人沒稱讚錯,是他以前吃的豬肉錯了。
周父神色凝重地點頭,已經開始喝湯了。周母還在傷感舌頭被燙傷,沒能嚐出最好的味道。
下面一層,只有一盤菜,同樣是淮揚系的經典名菜,水晶餚肉。
它要先將蹄髈去骨,用鹽跟硝水揉搓,浸泡,再洗淨,高湯文火慢煮,最後冷卻。工序跟用時相對獅子頭來說,要麻煩很多。
它標標準準,做到了對這道菜的形容:肉紅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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