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用鉛筆先寫一遍然後她後期擦掉,直到某天,宴隨看到他居然直接用黑色水筆往她試卷上寫字。
“哎呀,別啊,”她忙去阻攔,“你的字和我的字不一樣,我們老師會發現的。”
“她能發現算我輸。”傅行此勝券在握,口吻狂妄,寫字的動作不停。
宴隨定睛一看,在他筆下流淌出來的筆墨痕跡和她的竟有七八成相似,不由抱住他的手臂欣喜道:“你什麼時候學的我寫字?”
“嗯,像嗎。”
她拿著試卷翻來覆去看,新奇程度不亞於發現新大陸:“像,太像了,簡直都能冒充我了。”
情侶之間可以穿一樣的衣服,可以戴一樣的首飾,可以用一樣的手機殼,這些都能用錢輕易買到,不足為奇。
唯有交換筆跡,雖然隱秘不為人知,卻非同小可,格外費心思。
是細緻入微,是無處不在。
有來有往,她也開始在閒暇之餘學他寫字,最先學的便是他的姓名。
傅、行、此。
每一個字,都能引起內心深處最戰慄的悸動。
雖然,也就只來得及學會了這三個字。
學得太用心了些,八年過去,稍加回顧還是寫得有板有眼。
“記憶力真好。”她攤手,研究自己的成果,感到由衷的滿意與自豪。
傅行此盯著她寫的他的名字看了數秒,突然從她手心裡抽出筆,在“傅行此”三字後面添了龍飛鳳舞的“宴隨”二字。
用她的筆跡。
他甚至不需要臨摹,便做到真假難辨,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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