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季蘭嘴上擠兌,可誰知曉她心裡羨慕著呢!往時三叔在的時候,季長歌幾個便是能跟著讀書的,偏大房只有季元去過學堂,還沒學好,因著與人打架被趕了回來。
“改明兒去鎮上,我再去多給你們買幾刀紙,別省著不肯用,要像你們南風哥一樣練出一手好字來。”季長歌笑眯眯的。
“好!”季長樂歡呼。
他們現在練字,還是拿了樹枝在地上比劃,等熟悉了比劃才敢用紙。
南風看了季長歌一眼,想到她那字兒也是難看得緊,“你也要練字。”
他知道季長歌能認出不少字兒來,還會寫一些。但私心他仍是希望她能更好,或許能像他一樣,認出所有的字來。
這樣一個小小的季家村,藏不住她這一顆明珠的。
季長歌馬上拉下臉來,“不練成不成?”
練字這樣的事兒,是她在小學時候乾的。現在她都已經長大了!
南風卻是冷酷無情:“必須練,你的字太醜。”
“哈哈哈,大姐別想偷懶!”季長樂大聲笑道。
季長安嘿嘿笑,撓了撓腦袋,“一起練字,好呀!”
“真是拿你們沒辦法。”季長寧小大人似的搖了搖頭,“大姐又要忙起來了!”
一家人又鬧了一會兒,直到季長樂開始不住地打呵欠,季長歌才讓他們回去歇著了。
☆、第59章買馬
一夜無話,早上起來,還是有吉祥酒館的夥計來將蘿蔔給搬走了。今兒休息一天,季長歌尋思著上回找人做的衣裳,該是做好了。她叫了季長寧去把衣裳拿回來,順便付了做衣裳的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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