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日,當屈原提出他的建議後,蒙仲、公仲侈二人與其一拍即合,三人立刻就締結了盟約。
鑑於公仲侈目前在韓國只是白身,而屈原在楚國更是慘遭流放的戴罪之身,二人皆推薦蒙薦擔任“三人合縱”的縱長。
而對此蒙仲也不過於謙讓,當仁不讓接受了這個縱長的虛名,並在與屈原、公仲侈二人商議之後,給這所謂的“三人合縱”起了個名字,叫做“方城議會”。
考慮到方城議會現如今就只有蒙仲、蒙仲、公仲侈三人,因此三人制定的規矩亦相對寬鬆許多,總結下來即一句話:彼此不做有害於對方國家的事。
拿蒙仲舉例,即他不能做危害於韓國與楚國的事,倘若日後魏王命他攻打韓國或楚國,則他必須事先通知公仲侈或屈原,雙方合力想辦法儘量化解這場戰爭。
當然,這裡所說的“儘量想辦法”,必然是屈原想辦法使楚國減少損失,比如割讓土地向魏國求和,而蒙仲所要做的,便是配合屈原,想辦法說服魏王“見好就收”。
畢竟彼此都是成年人,倘若以為這所謂的口頭盟約就能讓蒙仲不顧一切阻止魏國攻擊韓國或楚國,那實在是太不現實了。
而除了彼此合力維持諸國間的和平以外,方城議會內的成員還要履行盡力幫助彼此達成目的的義務。
比如,蒙仲想要成為河東守,甚至是魏國的大司馬,公仲侈與屈原就要想辦法幫助他達到目的;而公仲侈現階段的目標是希望從楚國迎回作為質子的公子蟣蝨,蒙仲與屈原二人亦要想盡辦法使公仲侈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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