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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魏國篇 第261章 交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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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猜的很準,暴鳶果然向蒙仲提出了「聯合進攻憚狐、陽人二城」的要求,而這個要求,也的確讓蒙仲頗為為難。

打仗必定會死人,這是人人皆知的,而攻城戰則是傷亡佔比最高的一項,且尤其對攻城方不利。

就連《孫子兵法》中也提過: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這句“攻城之法為不得已”,它的意思就是指實在沒辦法了才會選擇強攻城池,否則只要還有別的辦法,那就絕對不會強攻城池。

原因很簡單,倘若用“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來比喻常規戰爭,那麼攻城戰就是“殺敵一千、自損兩千”,想想當初蒙仲在宋國逼陽城時,他手底下才只有兩萬餘軍隊,而他的對手、即他的義兄田章,前前後後最起位元速率八萬齊國軍隊攻打逼陽城。

可結果呢?田章最終都沒有攻破逼陽縣。

是因為蒙仲比田章厲害麼?不!只是因為田章作為攻城方比較吃虧而已,尤其是在逼陽當時已經做好了各方面防守準備的情況下。

“強攻憚狐……麼?”

待聽到暴鳶提出的所謂建議後,蒙仲皺起了眉頭,心中思索著如何回絕。

他想過攻城,但那是以用計的方式,而不是強攻。

可能是注意到了蒙仲的神色,暴鳶低聲說道:“蒙師帥,老夫此番帶來了三萬兵卒,你我合兵一處,兵卒可達九萬餘,而對面秦軍僅四五萬,又分兵據守兩城,我認為是有勝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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