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時代,普通人家的男女成婚,基本上提前準備兩三個月,時間就已經算是寬裕了,畢竟也沒有什麼太多可以準備的,無非就是跑到臨近的縣城內購置些東西,以及邀請親朋好友前來參加婚禮,僅此而已。
但蒙仲這次婚事,卻足足預留了近半年的準備時間,顯然蒙、樂兩個家族對此皆極為重視。
別看蒙仲只是蒙氏一族的普通族人出身,但架不住他師承莊夫子,哪怕姑且不論蒙仲個人亦極具才華,單單看在莊夫子的面子上,蒙、樂兩族就不能草草辦理。
而蒙仲對此也沒有什麼異議,畢竟有半年的時間,他也可以有匆促的時間邀請一些距蒙邑較遠的親朋好友。
不過在此之前,他得先帶著樂嬿去一趟莊子居,將他與樂嬿的婚事告知恩師。
正所謂師者如父,若按照儒家的規矩禮儀,弟子成婚還需要經過老師的允許,而道家雖然沒有這種說法,但既然已決定了婚事,理當率先稟報老師,並且最優先邀請老師,這才符合禮數。
為此,蒙仲請示了樂郭與向氏這兩位日後的岳父岳母,二老對此當然不會有什麼異議,相反,向氏還將女兒拉到了內屋,顯然是在叮囑女兒什麼,大概就是在莊夫子面前要恭敬守禮之類的。
次日,也就是正月初五,蒙仲便帶著樂嬿前往莊子居。
至於隨行的,則是蒙虎與榮蚠以及其餘四名宋兵,由蒙虎駕馭一輛戰車載著蒙仲與樂嬿二人,而榮蚠與其餘四名宋兵則在另外那輛戰車上,一行總共兩輛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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