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都已經走了才告訴我!就這麼避之不及嗎?我是會喝你的血還是吃你的肉,你就這麼害怕嗎?是不是非常後悔跟我發生那種事,居然要做到這種地步。連讓我去送你一下都不行,更別說會告訴我你要到哪裡去對嗎?是準備和我再也不見了?
葉謙陰冷地勾起一抹笑,怎麼可能再也不見,你忘了嗎?我們考的同一所大學,報的同一個專業啊!
手機響了,是王浩打來的。葉謙接起,他聽見那邊說:“謙少,我已經查到了,朗哥他們去的是A市,下午就能到。”
“好,我知道了。”葉謙冷漠地結束通話電話。
還以為你能跑多遠,原來只是A市。
葉謙從包裡拿出一張卡,那卡不是新卡,但保管的人很愛惜,薄薄的卡片上還反著光,平滑的表面映出持卡人微斜的嘴角。
秦朗,我已經想好該怎麼把你欺負回來了。
於芳在A市找到了一家珠寶公司做設計師助理。這份工作對於她來說完全是屈才了,可她還是忍下來了。
方家雖說是在K城,但影響力可不僅僅在K城。她能有一份工作已經算不錯了。
只是這份工作不僅屈才,還讓秦朗有些火大。那老總是看上漂亮媽媽長得漂亮才招進公司的,明顯是想潛規則,而設計總監又是老總的情人,一眼看穿老總的心思,於是在工作上就處處為難漂亮媽媽。
秦朗本以為於芳會直接走人,可是她沒有。因為她還有秦朗,他們還要生活,那些骨氣和高傲,都比不過她想讓兒子能好好生活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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