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頊表示同意,最後詔書下達:
外官職田,根據所任州州格,以及官員職務,從最高藩府州知州,如益州、太原府、江寧府等,職田十頃,軍事長官總管,十五頃;一直到最下等各縣主簿縣尉的兩頃不等。
除此外,不得再佔用公田份額,否則一經查出,嚴懲不貸!
拿著這道詔書,蘇油立即對開封十六縣的狗大戶們下手,誰也別拿自己手裡是官員職田說事兒,開封府除了聖旨上的人等,沒有職田一說。
有子弟在外為官的,職田都在他的任所,所以再別拿家中有子弟為官來搪塞,該交的賦稅都得交。
不過敲一棒子的同時,也要給一甜棗,那就是桑林,騾馬,雞鴨牛羊等固定資產,通通不算財產,賦稅只按十年土地的平均產量進行核定。除此之外,只在買賣過程中收稅。
也就是說,只要你繳足了地稅,家裡就算糧食堆成山,豬羊養了滿山滿谷,只要你不賣,統統不用交稅!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前提是你忍得住!
這項政策,引來了朝臣們的大肆攻擊,舍丁稅地,朝廷的收入必定大減!
其餘地方還罷了,開封可是賦稅重地,蘇油在亂來!
於是蘇油只好拿出趙頊上臺以來的統計報表,然後將商稅和農稅分開,再將農稅部分做了個平均——要不這樣,我們以這些年的農稅平均數為準,來個保底怎麼樣?多出部分,算我的功勞,如果不足那個數,拿我問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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