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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思顏知道陽城的人畏懼常駱王三家,卻不知道連條狗都能把他們嚇成這樣。
自然是要問個究竟的。
老人就客氣地告訴他們,常家的狗比狼還厲害,不但是看家護院之用,它們兇起來連人都吃。
要是平時有人敢往常家的門口闖,不用人出手,只那些狗就能把人生吞活吃下去。
而且這些狗都有常家做的記號,就在後以工代臀處,一個小小烙印,平時被毛蓋著看不到,可掀看毛的話,還是很清晰的。
“你們把常家的狗吃了,不用等到明天,很快他們就會找上門來的。”老人家顫顫威威地說。
莊思顏不以為意:“我們都吃了,肉到了肚子裡,他就算找過來,也認不出來是他們家的吧?”
老人家看她冥頑不靈,眼淚都要掉出來了:“小哥啊,你以為那常家是普通人家嗎?他們養了那麼多條狗,你們打死兩條走了,可後面還有那麼多,那些狗只要放開,是可以找到同伴的。”
一句話,把所有人都驚呆了。
用狗尋人尋物,在現代軍用上也很普通,有多厲害,莊思顏比誰都清楚。
別說這狗都是訓練過的猛獸,就算是變通的家養狗,想做到這一點也不難。
可是他們一路走來,已經留下蹤跡了,按老人所說,過不了多久,常家就會有人追過來。
跟響應她的心理似的,沒等幾個人商量出個好注意,遠處就響起了狗叫聲,並且一路往這邊走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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