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據說這個時間,是林舒第一次見到林瑾的時間,關於他們兩,一切故事的初始。
兩人一起手牽手,走過長長的紅毯,來到神父(celebrant)面前。聽神父宣讀法律條文後,輪到兩人說結婚證詞。
當所有人都看向林瑾時,他的大腦是一片空白了,忘詞得非常徹底。林瑾憋了好一會,就是愣是不知道要怎麼發出聲音來,一臉著急對林舒使眼『色』。
林舒其實也沒比他好多少。
當林舒一臉空白的回望他時,林瑾總是明白了一個人生大道理——男人有些話,是不能信的!
最後還是舒磊看不過去,小聲的在邊上教他們怎麼念。還好現在請了樂隊在演奏,一曲夢中的婚禮在後來回看婚禮錄影時,掩蓋掉這一段小尷尬。
折騰了好一會,兩人才可算把宣誓給說完,由全場唯一一位小朋友,穿的像個小公主的舒往往同學充當花童,給他們送上戒指。
交換戒指,在現場嘉賓的起鬨中親吻。
然後神父讓新人簽字,見證人簽字,最後神父簽字完字宣佈雙方已經成為合法的同『性』伴侶,儀式完成。
神父最後告知他們,一週後可以內務部領取由法律效應的結婚證書。
林舒拉著林瑾一起送走神父,正準備到招呼大家到外面佈置好的『露』天場地用餐慶祝,結果被舒往往拉住。
“小瑾叔叔你還沒扔捧花!”對於小女孩來說,這可是她參加婚禮最最期待的環節了,怎麼可以被省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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