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的妻子從她家住宅的一角轉了過來,臂彎裡抱著很多菊花。她的厚底皮鞋上沾滿了肥沃的花園裡的泥上,還有一些上居然沾在了她的鼻子上,但對於這一點她卻一無所知。
她在開大門的時候稍微費了些力氣,那扇門已經生鏽了,半掛在鉸鏈上。一陣風吹歪了她那頂本已破舊的氈帽。
“真討厭!”邦奇罵了一句。
哈蒙夫人在很小的時候,由於某種顯而易見的原因,被她那樂觀的母親黛安娜賜予教名邦奇。而她也就一直這樣被人們稱呼著。她緊緊地抱著那些菊花,穿過了大門、教堂的墓地,最後到了教堂門口。
十一月的空氣溫和而又溼潤,雲彩在天空中飛快地飄過,留下這一塊那一塊藍色的天。教堂裡面又暗又冷,因為只有在禮拜的時候才生火取暖。
“啊!”邦奇動情地說著,“我最好儘快把這事幹完,我可不想被凍死。”
她用從平常的實踐中得來的敏捷很快就找齊了必要的用具:花瓶、水、花夾子。“要是我們有水仙花就好了。”邦奇默默地想,“我已經厭倦了這些瘦弱的菊花。”她用那靈巧的手指把花安置在花夾子裡。
這種裝飾沒有一點兒新奇或藝術感,因為邦奇(哈蒙本人就一點兒也不新奇和藝術,但這裝飾卻產生一種家的氛圍,一種使人愉快的感覺。邦奇非常小心地拿著花瓶,走上甬道,向祭壇一步步走去,隨著她的一舉一動,太陽慢慢地升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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