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史班斯督察說了幹句幾乎和佛筆西絲完全一樣的話。
“這麼一來,我們又和剛開始一樣了。”他嘆了口氣說,“我們一定要查出來,這個恩納可-亞登到底是誰。”
“這我倒可以告訴你,督察,”白羅說,“他叫查理-特蘭登。”
“查理-特蘭登!”督察吹了一聲口哨,“嗯,原來是特蘭登家的人……我想大概是她的點子……我是說傑若米太太。不過我們沒辦法證明她和這件事有關。查理-特蘭登?我好像記得……”
白羅點點頭。
“對,他是有過前科。”
“我想一定是,要是我沒記錯,他常常到旅館行騙。他經常住進亞都大飯店,出去買一輛勞斯萊斯,服對方說試用一個早上,然後開著車到所有最昂貴的商店買東西——像這種開著豪華轎車,又住在高階飯店的人,店家當然不會急著要他付錢,而且他長得像那麼回事,教養也好。他多半會在乎個禮拜左右,等到別人開始懷疑的時候,他已經悄悄失蹤了,再把東西賣給他新認識的朋友。查理-特蘭登,哼哼……”他看看白羅,“你查到卡些結果了,對不對?”
“大衛-漢特的罪證怎麼樣?”
“我們不得不放他走,亞登死的那天晚上,跟一個女人在一起……這不只有那個老潑婦可以證明,吉米-皮爾斯當時剛喝完酒難備國家,也看到一個女人從史泰格旅館出來,走進郵局外面的公共電話亭——那時候剛過十點。他不認識那個女人,以為她住在史泰格。他說她是‘倫敦來的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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