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普林女士把《每日郵報》的巴黎版放下,深思地望著地中海的波濤。合歡樹的金黃色的枝柯在她的頭上搖曳著,構成了一副頗為動人而美麗的圖畫。她是一位碧眼金髮的女郎,身著一件華麗的睡衣。金髮可能是染成的,但眼睛確實是藍色的。四十四歲的坦普林還是保持她那時昔日的風韻。
但是,坦普林女士現在卻不是思慮自己的事,或者說,不完全是為自己的美貌而深思。她正是在解決一個棘手的問題。
坦普林女士在利維埃拉是個有名的人物。在侯爵鎮上交際很廣。她是個生活經驗豐富的太太,有過四個男人。第一個男人只是一種誤會,所以她厭惡提起他。那男人聰明、機敏,但很快死去了,於是寡婦就同一個鈕釦廠的老闆結了婚。但是這一位在三年之後也到了冥間。那是在一個快樂的晚上,他狂飲之後發了酒瘋死去的。第三個男人名叫洛德-坦普林,他把妻子帶到了上流社會,這正是她的宿願。當她第四次結婚時,她保留了男人的姓氏。第四個丈夫使她第一次享受到婚後生活的幸福。查理-艾萬斯先生是個很出色的小夥子,二十七歲,具有一切吸引人的氣質,愛好很多體育運動;另外他還有一個特點:一貧如洗。
坦普林女士對他的現狀是比較滿意的,不過有時花費頗大。好在鈕釦老闆給她留下了相當可觀的財產,但是她沒有用這些錢做點買賣。因為單身漢洛德-坦普林揮霍無度,花掉了很多錢。她生活在一個富裕和環境裡,但光是這一點對一個女人還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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