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洛元帥,以他的最高軍階,不得不有一所與身分相當的屋子。蒙巴那斯街一共有兩三座王府,他就在那條街上住著一所巍峨宏大的府第。雖然租的是全幢,卻只用了底下一層;李斯貝特來管家的時候,就想立刻把二樓轉租出去,認為這一部分的收入抵得了全部房租,伯爵差不多可以白住,但是老軍人不答應。幾個月以來,元帥老是在暗中發愁。他看出弟媳婦的窘況,雖不知道原因,已經感覺到她在受罪。一向無憂無慮很快活的老人,不大出聲了,他特意把二層樓留著,有朝一日他的家可能成為男爵夫人母女倆的棲身之所。大家知道福芝罕伯爵家道平常,陸軍大臣維桑布林親王,便硬要他的老夥計收受一筆搬家津貼。於洛把這筆錢置辦了底層的傢俱,樣樣弄得體體面面的,因為他不願意,照他的說法,把元帥的權杖放在腳底下。①帝政時代,屋主人是個參議員,樓下幾間客廳裝修得非常富麗,白漆描金,到處雕花,至今還儲存得很好。元帥又放進一些古色古香,同樣格局的傢俱。車房裡停著一輛車,漆有兩棍交叉的徽號;逢到大場面,或是上陸軍部,或是進王宮,有什麼典禮或是慶祝,他便向外邊租用牲口。三十年來的用人是一個六十歲的老兵,廚娘是老兵的姊妹。因此他能夠省下萬把法郎,加在他預備給奧棠絲的一份小傢俬上面。老人天天從蒙巴那斯街穿過環城大道,步行到翎毛街;殘廢軍人見了他每次都對他立正敬禮,而元帥總是微微一笑的招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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