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輛在巴黎街頭新流行的叫做爵爺的馬車,在大學街上走著,車上坐了一箇中等身材的胖子,穿著國民自衛軍上尉的制服。
在那般以風雅為人詬病的巴黎人中間,居然有一些自以為穿上軍服比便服不知要體面多少,並且認為女人們目光淺陋,只消羽毛高聳的軍帽和全副武裝,便會給她們一個好印象。
這位第二軍團的上尉,眉宇之間流露出一派心滿意足的神氣,使他紅堂堂的皮色和著實肥胖的臉龐顯得更光彩。單憑這道靠買賣掙來的財富罩在退休的小店老闆們額上的金光,我們便可猜到他是個巴黎的得意人物,至少也是本區的助理區長之類。所以,象普魯士人那樣鼓得老高的胸脯上,榮譽勳位的綬帶是決計少不了的。趾高氣揚的坐在車廂的一角,這個佩帶勳飾的男子左顧右盼;巴黎的行人往往就在這種情形下遇到一些滿面春風的笑臉,其實那副笑臉是為他心中的美人兒的。
爵爺到了狩獵街和勃艮第大街中間的一段,在一座大房子門前停下;那是在附有花園的舊宅空地上新起的,舊宅本身並沒改動,在去掉了一半的院子另一頭保持原狀。
只要看上尉下車時怎樣接受馬伕的侍候,便可知道他是五十開外的人了。有些顯而易見的笨重的舉動,象出生證一樣藏不了秘密。上尉把黃手套重新戴上右手,也不向門房問訊,徑自朝屋子底層的石級走去,神氣彷彿是說:“她是我的了!”巴黎看門人的眼力是很高明的,凡是佩帶勳飾,穿著藍衣服①,腳步沉重的人,他們決不阻攔;總之他們認得出有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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