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袁世凱為人謙遜,或許能避免正面衝突。但是,他極不謙遜。年輕氣盛,平素已是傲氣凌人,平亂有功,就更加目中無人了。
叔父袁保齡每次寫信都教導他:“要謙虛、自制。”同時寫信給吳兆有:“袁世凱年幼無知,或惹仁弟不快,請勿介意,善為照拂……”
被金玉均殺害的親清派人物同袁世凱情深意厚,他覺得應當給遺族以撫卹,便下令從軍餉中支付。
軍餉只限用於駐防軍的直接開銷,即糧食、武器彈藥的補充等。用來撫卹他國要人的遺族,是不妥當的。
吳兆有將此事報告李鴻章。
袁世凱沒有別的財源,只有先挪用,以後再“做正開銷”。
然而沒等他上報申請,吳兆有便揭發了。不管有何打算,被告發後就構成公私不分、賬目混亂的罪名。李鴻章下令:“所借錢款,著由個人償還。”
袁世凱只好處理私人財產,正當趾高氣揚之時,這件事給他當頭一棒。
“這就是過分逞能逞強的結果”,袁世凱自己得出結論。他終於明白了。袁保齡也在信中批評他:“你此次在朝鮮的功績,舉世矚目,竟為吳某所算,乃‘闊’字之病。”
所謂“闊”字之病,即疏忽大意,或者說警惕性不高。
“甲申事變”之後,袁世凱成了“眾矢之的”,敵方我方一齊攻擊他。吳兆有的暗算不過是挑錯整人,還不為重,而敵人的箭矢來勢兇猛,並塗滿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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