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赴歐洲籌款時在巴黎的留影
孫文喜愛香港。
那是一種複雜的喜愛。在此地,不論如何痛罵滿洲人都無妨。聽到有人大罵大清國皇帝,警察也只是笑笑。天生反抗權威性格的孫文對此甚是喜愛。
然而,此地是英國的殖民地。清朝的權威可以不加重視,但對英國的權威卻不能不隨時留意。
殖民地的主子設下種種差別待遇,宣示自己的權威。孫文對此感到極端厭惡。
例如當時香港有一條“宵禁令”。頒佈日期是一八四二年十月,所以是在孫文出生前就存在的法律。
——晚上十一時後禁止外出。
中譯文告上寫著“凡爾華人居民”,所以並不適用於英國人。且從翌年起時間提前到十時,進而從船隻登上陸地的時間改為九時。
宵禁令在一###七年六月廢除,夜間禁止外出的不自由狀況實際延續了五十五年之久。
日清戰爭和談與臺灣割讓是在一###五年,故當時宵禁令尚未解除。
笞刑也經常施行,且是公開行刑。執行笞刑後,為警惕民眾還舉行“遊街”(繞行街道)或“載枷”(戴手銬腳鐐)。
當時香港的人口約三十六萬(一九○一年調查),大部分是華人,其他人種(主要是英國人)約一萬。
類似宵禁令的差別待遇隨處可見,這令孫文對香港感到厭惡。對孫文而言,香港是愛憎交織之地。
他此刻正漫步在香港。
值此在廣州起義之際,他盤算著香港能夠提供什麼樣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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