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我們一直瞞著未說,亦即,我和本多有不在現場證明。”
“不在現場證明?什麼樣的?”
“非常完璧。”我說明那天晚上和本多雄一睡在同一房間的事。
田所義雄和中西貴子啞然了。
“既然有那樣的不在現場證明,你應該更早說出來才是。”貴子說。
“我也這麼覺得。”我回答,“但,很不可思議的,本多卻一直不想將不在現場證明之事向眾人公開,他表示這樣才對彼此有利。
“最初,我的看法也和他一樣,可是到了我認為應該公開的情況時,他仍要繼續隱瞞,不僅如此,還近乎執拗的要我不可說出不在現場證明的秘密。就算我被田所懷疑,己經到了只好公開的時候,他也從旁打岔的予以阻撓,這樣,我不得不開始感到可疑了,這也可以算是我懷疑他的契機。”
回想起來,本多自最初就是徹底的想隱瞞不在現場證明。我在他的房間睡覺的翌晨,他就要我快點回自己房間,也是為了保住不在現場證明的秘密。
我曾考慮不公開不在現場證明之事對本多雄一而言,究竟有什麼樣的好處,但是不管怎麼想也找不出能令自己釋然的答案。
那麼,是公開不在現場證明會對他造成何種困擾或不利嗎?讓大家知道我和他並非兇手,有什麼不便嗎?
刺激我思考的是中西貴子若無其事所說出來的那句話——若知道本來認為是兇手的人其實並非兇手,一定會受到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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