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點
這是一個寒冷的秋天,菲洛·凡斯遭遇到了其破案生涯中最難偵破且最殘忍的犯罪。與其他案件不同的是,這次的罪行是下毒。不過它遠非普通的下毒,其犯罪手法之殘忍、機關設計之縝密,甚至總在超越凡斯的想象。
這個案子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不光是我,就連馬克這個平時特別膽大的人一提起此案都脊椎發緊。這樁案情與其他犯罪事件相比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突出的地方,只是它的作案手段及其整個犯罪過程,恰如一具設計精巧而複雜的機器,自始至終有條不紊,而且令人討厭的是,在整個偵破過程中,殺人犯就站在我們面前,並每每為其詭計不斷得逞而暗暗竊笑——馬克一想到此就會感到受了奇恥大辱。
殺人犯的第一招非常狡猾。這麼說吧,凡斯目睹了謀殺者刺出的這第一劍,那是在整個陰謀啟動前三十六小時寄給凡斯的一封信。但由於這個行為過於周到了,“聰明反被聰明誤”,反而給凡斯提供了破案的線索。
那封信是在10日15日星期六上午送來的,一共有兩頁打字紙,信封上的郵戳是新澤西州的克洛斯特,寄件時間是前一天中午。凡斯星期五晚上工作到很晚,所以星期六上午一直到10點鐘才起床。那時,我住在凡斯的東三十八街公寓中,雖然我的職位還是法律顧問與財務總管,但在已經過去的三年裡,我已經成為他僱用來的秘書。“僱用”一詞也許不夠準確,因為凡斯和我從就讀哈佛期間就已經是好朋友,也正是因為這種不同一般的關係,他勸我離開了我父親的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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