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如果深入思考一下這起事件,再透過犯人本身的坦白對其犯罪動機進行細緻考察的話,恐怕可以寫出一部饒有趣味的小說,不過我現在只能把應有的論據簡單地談談。
“當我在麻布的那所空閣樓上發現這個女人呻吟的時候,頭腦中就閃出一個奇異的想法,那裡壓根兒沒有另外一個男人,就是說這個女人正是那個被稱作地獄的滑稽大師的殺人魔王。
“世上總以為犯人都是男人,認為只有男人才去誘拐年青美麗的姑娘,但是作為偵探必須時刻想到人們所不相信的一面,不能被表面東西迷惑住,要看穿它的背面。
“使我產生懷疑的第一個論據是這個女人被烈性藥把臉弄得不成樣子,有人認為是別的犯人在從閣樓逃跑時把這個女人弄成這副樣子的。這只不過是個常識,是停留在表面上的見解。正因為誰都會那樣想,所以聰明的犯人就利用其作為欺騙的訣竅。罪犯的魔術訣竅總是以出人意料的形式隱藏在一般常識的背後。
“假設在我們從四面包圍那所空房時,犯人還隱藏在閣樓裡,而且如果完全無路可逃,那麼他將採取什麼樣的手段呢?假如那人是偽裝的男人,而實際上是女人的話,她只要恢復原狀哭倒在地便可矇混過關。這樣一來,我們就會以為這個女人並非犯人而是被犯人監禁起來的可憐的受害者之
“可是僅僅恢復其女性面目哭倒在地還不夠,因為一旦被看見了臉部很快就會暴露天機,犯人是決不會讓我們看到她真實面目的。為了擺脫這一難關,犯人確實選擇了果斷卻又殘忍的方法,就是自己用自己的手將烈性藥撒在了臉上。以上的假設,你們認為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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