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史學家那樣認為,是偉大的人物引導著人類達到一定的目的——如俄國或法國的強大,歐洲的均衡,革命思想的傳播,普遍的進步,或者是其他任何方面,那麼不用機遇和天才這兩個概念,就無法解釋歷史現象了。
如果本世紀(十九世紀)初歐洲歷次戰爭的目的乃在於實現俄國的強大,那麼,沒有戰爭和侵略也能達到這個目的。如果目的是為了法國的強大,那麼,不進行革命,不建立帝國,這個目的也能達到。如果目的是傳播思想,那麼,出版書籍就比動用武力有效得多。如果目的是為了文明進步,那麼,不用多說,除了使用屠殺生命和銷燬財富的手段之外,還有其他更適宜於傳播文明的途徑。
那麼,為什麼事情是這樣發生而不是另一種情況呢?
歷史告訴我們:“機遇創造時勢,天才加以利用。”事情就是這樣。
但什麼是機遇?什麼是天才?
機遇和天才並不表示任何現實中存在的東西,因此無法下定義。這兩個詞只表示對現象的某種程度的理解。我不知道某種現象怎麼會發生。我想,我無法知道,因此也不想知道,我就說:這是機遇。我看到一種力量,這種力量產生同人類本性不相稱的行為。我不明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所以我只好說,這是天才。
羊群中有一頭公羊,每天晚上牧羊人把它趕進一個特殊的單獨羊圈,去餵養,於是它長得比別的羊肥一倍,對這群羊來說,這隻羊似乎是一個天才。這頭羊每天晚上不是進普通的羊圈,而是到特殊的單獨羊圈裡去吃燕麥,於是這頭羊長得特別肥,被作為肉羊送去屠宰。這種情況應該說是天才與一系列特殊的偶然機會的奇妙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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