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脫萊當即決定一個人行動。不能告訴司法部門,這樣做太冒失。原因有兩點,其一,他可以講的,只是自己的猜測;其二,他怕司法機關進行調查,行動緩慢,而且容易洩露秘密,那時亞森-羅平必定聞風逃走。
第二天早上八點,他提著包,離開狙齊翁郊野旅店,在附近一個林子裡,脫去工人衣服,又把自己還原成英國年輕畫家,到本地大鎮上去找公證人艾固松。
他向公證人說明,他喜歡這裡,如能找到滿意的宅子,就把家搬來。公證人介紹了幾處房產。勃脫萊則說,有人向他提到過,空心省北面有個劍峰堡。
“有是有,可是五年前,劍峰堡已經賣給我的委託人了,無法再轉讓。”
“他還住在那兒?”
“是的。啊,應該說,是他母親住在那兒。她不太滿意,城堡有點陰冷,所以,去年全家離開那兒了。”
“眼下沒人住嗎?”
“有,安夫雷狄男爵住,他是義大利人,到此地避暑,我的委託人把房子租給他了。”
“喔,年輕的安夫雷狄是個嚴厲的人……”
“這我可不清楚……我的委託人自己跟他談的,只給我寫了封信,沒簽合同。”
“您認識這位男爵嗎?”
“不認識。沒見他出過城堡。喔,有時在夜裡,他好像坐著汽車
出來。有位老廚娘給他做飯,她從不跟別人講話。都是些怪人。”
“您的委託人打算賣掉城堡嗎?”
“我認為不會。這座歷史建築,具有路易十三時代的建築風格,我的委託人知道很難買到,所以很珍惜它。除非他不想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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