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蘭德里農場十點三英里的斯潘塞城西區,也就是這個小城的富人區,安妮-巴克斯特(孃家姓普倫蒂斯)清理著廚房餐桌上的碗碟。
她丈夫克利夫-巴克斯特喝完手中的一罐科爾牌啤酒,勉強忍住一個飽嗝,看了看手錶說:“我還得回局裡去工作。”
安妮已經料到克利夫還要出去,因為吃飯時他並沒有像往常那樣換上牛仔褲和T恤衫,卻仍穿著他的棕黃色警服,只是把一條餐巾塞到領子裡,以防牛肉汁滴到他那條打褶的襯衫上。安妮注意到他的腋下和腰間都被汗水浸溼了。他的槍套和手槍掛在牆壁掛釘上,帽子留在他的警車裡。
安妮問道:“你大概什麼時候回來?”
“噢,你知道不該問我這個,寶貝兒。”他站起身來,“鬼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這活兒越來越夠嗆,尤其是對付毒品走私和那些混賬小子。”他整好槍套。
安妮注意到他的槍帶扣在最後一格,要是她心胸刻薄的話,她早會表示願意去拿個錐子替他打一個新洞眼。
克利夫-巴克斯特發覺她在瞅他的腰,說道:“你把我喂得他媽的太肥了。”
這當然是她的錯。她說:“你該少喝些啤酒。”
“你該少-嗦些。”
她沒有回答,她沒心思吵架,尤其對她不在乎的事更沒心思。
她看看她的丈夫。他雖然身體超重,但在很多方面還是很漂亮的:一張曬得黑黝黝的、輪廓分明的臉,一頭棕色的濃髮以及一雙還算明亮的藍眼睛。二十年前,正是他的相貌和體形,再加上他那種壞小子的魅力和自負,把她吸引了過去。他曾經是個不錯的戀人,至少以當時當地的標準來衡量是如此。他後來也成為一個過得去的父親,一個善於供養家庭的人,同時很快升到警長的職位。但他並不是一個好丈夫,可是,如果你問他,他會說他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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