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年,南頓縣。
劉秀揣著大哥給的零花錢,走在集市上瞎轉悠。他現在也算是身懷鉅款,按理說看上了什麼東西都可以買,但難就難在,他身上的這枚鉅款,一般小販還真不敢收。
自從那王莽篡漢建立新朝後,就下令廢除了漢朝通行的五銖錢,改用三種新推出的新朝錢幣,大泉,契刀,金錯刀。那所鑄的大泉,重量只相當於五銖錢的兩三倍,卻要當五銖錢五十枚用,根本沒有商販肯收。更別說相當於五百銖的契刀和五千銖的金錯刀了,誰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來壓根就不划算的新幣。
可是劉秀的叔父就是蕭縣令,俸祿都是用這些平民無法接受的新幣發放的,劉秀的父親已逝,他的兩位兄長都是由叔父撫養。他大哥劉縯仗義疏財,雖然花銷頗多,但父親留下的遺產還算豐足,這是叔父給他們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丟給了小弟,讓他自去煩惱了。
劉秀把懷裡的金錯刀拿了出來細看,暗忖其實若不想它的價值,單看這枚錢幣,倒是頗為別緻。
這枚金錯刀是由一個銅錢和刀身組成,倒是很像戰國時期的刀幣與漢朝五銖錢的組合體,質地是青銅鑄造。銅錢的上下用錯金的工藝,分別用黃金鑲嵌陰刻了“一刀”兩個字,美輪美奐,刀身上鑄有“平五千”三個字,所以在民間又被稱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這樣的一枚金錯刀,相當於五千銖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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