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發作的是萬曆。這位皇帝又不是傻子,一看就明白申時行耍兩面派,立即下令,即刻動手打屁股,不得延誤。此外他還不懷好意地暗示,午門很大,多個人不嫌擠。
午門就是執行廷杖的地方,眼看自己要去墊背,申時行隨即更改口風,把盧洪春拉出去結結實實地打了六十棍。
馬蜂窩就這麼捅破了。
言官們很慚愧。一個禮部的業餘選手,都敢上書,勇於曝光皇帝的私生活,久經罵陣的專業人才竟然毫無動靜,還有沒有職業道德?
於是大家群情激奮,以給事中楊廷相為先鋒,十餘名言官一擁而上,為盧洪春喊冤翻案。
[1296]
面對漫天的口水和奏疏,萬曆毫不退讓,事實上,這是一個極端英明的抉擇:一旦讓步,從寬處理了盧洪春,那所謂“喜歡某種娛樂,不注意身體”的黑鍋,就算是背定了。
但駁回去一批,又來一批。言官們踴躍發言,熱烈討論,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不說白不說。
萬曆終於惱火了,他決定罰款,帶頭鬧事的主犯罰一年工資,從犯八個月。
對言官而言,這個辦法很有效果。
在明代,對付不同類別的官員,有不同的方法:要折騰地方官,一般都是降職。罰工資沒用,因為這幫人計劃外收入多,工資基本不動,罰光了都沒事。
言官就不同了,他們都是靠死工資的,沒工資日子就沒法過,一家老小隻能去喝西北風,故十分害怕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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