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後,他的子孫也留在了雲南,接著執行祖輩與朱元璋簽訂的那份長期鎮守合同,從此沐氏就成為了雲南的鎮守者,而這份合同的年限也實在有點長——二百六十年,直到明朝滅亡。
但也正是在這片土地上,沐英創造出了他獨特的火器戰法。
沐英時代的雲南決不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所謂春城和旅遊勝地,實際上,當時的雲南還是一片蠻荒之地,少數民族眾多,且以造反為日常主要活動專案,雲南之地少平原,騎兵沒有多大作用,大部分的軍事行動要靠步兵,本來毫無組織的少數民族應該不是訓練有素的明朝步兵的對手,可偏偏當地有一種特產,而這種特產又是少數民族喜聞樂見,並極其樂於使用的。
這種特產就是大象。
話說大象這種動物,身高體胖皮厚,雖不惹事但也不好惹,連山中王老虎見了也要給它三分面子,當年象牙也沒現在這麼值錢,所以大象數量很多。當地少數民族造反時,總喜歡使用這種當地特產。
明軍騎馬,反軍騎大象,這仗怎麼打?
剋制大象的方法還是有的,那就是火器,火銃和火炮不但能夠有效打擊大象,在開槍時發出的響聲還能起到威嚇的作用。事實上,這也是當年明軍唯一可以剋制大象軍團的方法。
但事實總是不如人意,沐英時代所使用的火銃是洪武火銃,這種火銃射程不遠,且每次發射後都需要換黑火藥和鉛子,無法形成持續的殺傷力,發射火銃計程車兵往往射完第一發子丨彈丨後就會被大象踩死,這種賠本買賣沐英是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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