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夢知道我回家的事,第一句話便是:
「始終是尊嚴重要吧?」
夢夢第一張大碟推出,反應十分好,她是新人,她的新歌竟然上了電臺龍虎榜的第一名,每次我逛唱片店,都聽到店裡播著她的歌。
有時候,我真的很妒忌她,妒忌得有一段日子,我甚至不想找她,不想見她。
我曾經在唱片店裡碰到胡鐵漢。
「來買夢夢的唱片嗎?」我取笑他。
「不是。」他靦腆地說,「夢夢那天才問起,你近來為什麼不找她。」
「她工作忙嘛?你們有沒有時間見面?」
「她無論多忙,也會抽時間見我。」他幸福地說。
我看到他左手的手腕上綁著一條跟夢夢手腕上那條一模一樣的紅繩和那枚我送他的軍表。
「今天輪到你戴嗎?」我問他。
他點頭。
夢夢向記者承認她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她將來會嫁給他。
感情空白的我,寄情工作。
夢夢找過我好幾次,我都推說沒空見她。
「到底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她在電話裡問我。
「你沒做錯事,能認識你這個朋友是我的光榮,我有哪一點比得上你?」我酸溜溜地說。
她結束通話電啊?
她不找我,我也不找她。
她要什麼就有什麼--金錢、名譽、男人、愛情,她都擁有。我只是要一個曉覺,他也從我手上飛走。
命運何曾對我公平?
夢夢打電話來公司找我,她說:
「我在樓下咖啡室等你,你不來,我們以後也不要做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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