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犯罪學家CesareLombroso專門研究監獄裡罪犯的頭骨。他發現三分之一的罪犯的頭骨都有相同的特徵,這些特徵包括:
一、臉孔大。跟頭骨、頸項和軀體比較,臉部佔的比例很大。
二、前額窄。
三、耳朵特別大或特別小。
四、眉毛亂,兩眉之間距離狹窄。
五、顎骨突出。
六、鼻子向上翹起,可以看到鼻孔。
七、鬍鬚少。
八、頭髮凌亂,多「發轉」。
擁有以上幾種面相的人,是天生犯罪者。我不知道我爸爸是不是屬於這類人。八個特徵裡頭,他擁有六個特徵,只有兩個特徵不符合。他的眉毛不亂,兩眉之間的距離不算狹窄,顎骨也不算突出。他年輕時也算是個美男子,今年五十三歲,不知道為什麼越老越猥瑣。非常不幸,我長得象他,是他年輕時候的女裝版本,與他稍有不同的地方是我的臉不算大,鼻子沒有向上翹,看不見鼻孔。我們的一雙大耳朵最相似。
凌晨二時,我接到警署打來的電話,請我去保釋邱國--我的爸爸。
我在二時二十二分到達灣仔警署。我告訴當值警員我來保釋邱國,他領我到報案室後面的房間。我爸爸垂頭喪氣坐在一旁,一個庸脂俗粉,披頭散髮的中年女人坐在他對面,左邊臉腫起,嘴角有血絲。
「你是他什麼人?」那個便裝探員問我。
「我是他的女兒。」
那個便裝探員抬頭望我的目光,是我見過的最鄙視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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