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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閣,清晨的陽光透過天際,灑落在這座金碧輝煌的宮殿之中。
三百份嶄新的試卷送到紫光閣的偏殿,本場的殿試審批便是拉開序幕。
殿試跟會試的審卷制度有所不同,由於只有區區一道策論題目,且僅有三百份試卷,通常僅需要一日便能完成此次殿試的審閱工作。
殿試的試卷不進行“謄錄”,但會進行“糊名”。雖然在理論上,考官能夠透過考生的筆跡辨別考生,但其中會出現一定的誤差。
十三位閱卷官圍著拼湊到一起的桌子坐下,每審閱完一份試卷,就會遞交給右手邊的閱卷官。
同樣地,右邊的閱卷官審完試卷的審閱和評分,亦會將試卷交給他右邊的閱卷官,這種審閱的方法叫“轉桌”。
審卷官在卷子上面寫下自己姓氏來標示,並各加“○”、“△”、“\\”、“1”、“×”五種記號來評分,以“○”為佳,“×”為劣,共分為五等。
為防止審卷官出現打壓或者作弊等現象,所以允許閱卷官的評級等次存在不一樣,但卻不允許差得太多。
比如“○”與“×”出現在同一份卷子中,那監試官會提卷,一旦發現某位讀卷官存在打擊或作弊行為,這位閱卷官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只是任何制度都會存在著漏洞,後面的閱卷官批閱卷子時,都會小心提防跟前面的閱卷官出現重大分歧產生。
正是如此,殿試的審卷工作便出現了“圈不見點,尖不見直”的現象,大家默契地將分歧保持在一個可控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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