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再拿刀去跟卓瑪睡覺。
當我覺得身上沒有了煙花女人味道後,便去廟裡看喇嘛舅舅。他告訴我,不願永遠寄住在別人的廟子裡,已經做好出門雲遊的準備,只等選一個好日子,就可以上路四處雲遊了。舅舅的頭髮都已經花白了,我問他什麼時候回家。聽了我的話,他的眼裡出現了悠遠縹緲的神情,說惡龍已經降服,現在,該他出去尋找靈魂的家了。
我想把和韓月分手的事告訴他,沒想到他卻先開口了,說:“韓月來看過我,說她也想離開這裡,回家鄉去。”舅舅嘆口氣說:“你們這些人,沒有懂得愛就去愛了。就只能是這個結果了。只能是這個結果。”舅舅是三天後一個雨後初晴的午後走的。我送他走了好長一段。路邊草叢和樹木上,都有露水在重新露臉的太陽下閃閃發光。舅舅和他的毛驢轉過山口時,天上出現了一道彩虹。這情景使這一向都有些沉重的我,立即就感到輕鬆了。從山口回城的路上一直都在唱歌。晚上,我一個人把許久不唱的家鄉民歌都哼了一遍。
過了幾天,韓月來了電話,約我中午在車站見面。
我頂著熱辣辣的太陽去了。她正站在車站門口等我,身邊放著的,還是那隻大大的皮箱。她說想來想去,只有我能代表這麼些年莫名其妙的日子送送她。還要半個小時車才開,我要了兩杯咖啡。我說:“其實,你也可以不走。”“謝謝你。但我看你也該離開這裡。”她說,“我這輩子犯了不少錯誤,但還來得及乾點事情。你也該有一番自己的事業。”對此,我不想多說什麼,以我現在的心境,事業啊,愛情啊,聽起來都有些渺茫,或者說非常渺茫。在我們這個地方,好多東西都是一成不變的。連每天順著山谷吹來的風,方向與時間都不會有任何變化。這不,午後剛過一點,風就從西北邊的山口吹來了。作為這股定時風前驅的,總是幾股不大的旋風。旋風威武地在街上行進,把紙屑和塵土絞起來,四處揮灑。就在這塵土飛揚的時候,開車鈴聲響了。她掏出簽了字的離婚申請書,要我把離婚證辦了。我這才意識到她還是我合法的妻子,我還有權決定她的去留。但她已經上車了,面孔在髒汙的車窗後面模模糊糊。午後定時而起的風捲起大片塵土,把遠去的車子遮住了。這是一個青山綠水間的小城,河裡的流水清澈見底,山坡上的樹木波浪般起伏,但城裡的街道上,卻像沙漠一樣飛揚著塵土。塵土遮住了視線,使我看不見遠去的長途汽車,看不見正在消逝的過去的生命。塵土飛進眼裡,我用眼淚把它們沖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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