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每天我和娟娟在五月花下了班,總是兩個人一塊兒回家的。有時候夏天夜晚,我們便叫一輛三輪車,慢慢蕩回我們金華街那間小公寓去。現在不同了,現在我常常一個人先回去,在家裡弄好消夜,等著娟娟,有時候一等便等到天亮。
金華街這間小公寓是我花了一生的積蓄買下來的。從前在上海萬春樓的時候,我曾經攢過幾文錢,我比五寶她們資格都老,五寶還是我一手帶出頭的;可是一場難逃下來,什麼都光了,只剩下一對翡翠鐲子,卻還一直戴在手上。那對翠鐲,是五寶的遺物,經過多少風險,我都沒肯脫下來。
到五月花去,並不是出於我的心願。初來臺灣,我原搭著俞大傀頭他們幾個黑道中的人,一併跑單幫。哪曉得在基隆碼頭接連了幾次事故,俞大傀頭自己一點老本搞幹不算,連我的首飾也統統賠了進去。俞大傀頭最後還要來剝我手上那對翠鐲,我抓起一把長剪刀便指著他喝道:你敢碰一碰我手上這對東西!他朝我臉上吐了一泡口水,下狠勁啐道:婊子!婊子!做了一輩子的生意浪,我就是聽不得這兩個字,男人嘴裡罵出來的,愈更齷齪。
酒家的生意並不好做,五月花的老闆看中了我資格老,善應付,又會點子京戲,才專派我去侍候那些從大陸來的老爺們,唱幾段戲給他們聽。有時候碰見從前上海的老客人,他們還只管叫我雲芳老六。有一次撞見盧根榮盧九,他一看見我便直跺腳,好像惋惜什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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