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他們決定到火島去,從中西部來的三個女孩子堅持要到海濱游泳,所以林剛預備帶她們去火島的松林灘。林剛在紐約住了十年,總共只去過三四次海灘:他不善游泳,雖然零星的在游泳池裡泡過十來次,總也沒有學精,最多隻能遊百來公尺。本來林剛提議請三個女孩子到雷電城去看戲,那兒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們一致反對,嚷著說紐約城裡太悶熱,要出城下海,清涼片刻。
自從林剛搬到百老匯與一○三街他那間兩房一廳的公寓後,他的住所便變成中國留學生歇腳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從各路來紐約觀光找事的單身女孩兒,許多都歡喜蜂擁到林剛家裡。或者直接經朋友的介紹,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間接引進,只要抵達紐約時,打一個電話,林剛便開著他那輛嶄新的敞篷雪佛蘭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來林剛長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軀體像個罈子,在人堆子裡,走起路來穿梭一般腳不沾地似的直兜轉子,永遠顯得十分忙碌,林剛已經三十多了,蛋形的頭顱已經開始脫頂,光滑的頭皮隱隱欲現,可是他圓胖的臉蛋,卻像個十來歲孩兒的娃娃臉,一徑是那麼白裡透紅,好像永遠不會被歲月侵蝕似的。林剛愛笑,見著人總咧開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齊白淨的牙齒,看起來十分純真,沒有什麼心機似的,因此女孩子們喜歡跟林剛來往,因為她們覺得跟林剛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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