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去,為了這些想幹工作的人們!為了省委的重託,為了制服這些惡魔,為了新城蒙冤受屈的人們,為了……我于波必須得去,哪怕是刀山火海,也該去闖一闖!這個時候,他才想到帶妻子去新城是個錯誤。
一
5月22日9時30分。晴天。
省城于波家裡,來自醫院的電話。
于波在賓館陪程忠吃早餐時,夫人梁豔芳硬是把于波叫回到了家裡。于波本來要陪程忠去省財政廳的。程忠說,你不能去,我也不去。讓梁局長和小於去,就說程市長醉得還沒有醒來,於書記正陪著吶。于波說,怕冉處長出難題。程忠說,你放心回家幫弟妹拾掇行裝吧。這種事我見得多了,陳副廳長等的就是這個效果,我們就背個不能喝的名聲,只要人家把款撥下來就成。于波同意了。
于波回到家裡,女兒於妮也在家裡,他說:“小妮,你咋在家裡?”於妮跑過來調皮地說:“今天是星期六,我老爸把雙休也忙忘了。”于波說:“我還正想和你媽去學校看你哩,你倒來了。”
於妮的情緒立刻一落千丈,撅起小嘴給父親調了個脊背。
媽媽說:“小妮呀,你是大學生,該理解爸爸了,這是工作調動,由不了你爸爸。”于波扳過小妮的肩頭說:“是呀是呀,誰讓你爸爸是黨的領導幹部呢。要不這樣,今天我和媽媽陪你去西部公園玩,怎麼樣?”
於妮立刻破涕為笑:“媽媽,我們快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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