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8歲女Y省G市學齡前兒童
愈揪不出爸爸愈冒火——公安局確定反動標語是一米二左右孩子寫的——糖果、看電影、割掉爸爸的鼻子喂老虎——我被押到刑場面對一杆槍——"別怕,孩子,他們在逗你玩兒呢!——為什麼那次不槍斃我?——我是在童年就低下頭的
你要求親身經歷文革的人自己口述,我想轉述一個故事給你。這是當事人親口講給我的。我一直打算把它寫成小說,可是談了你的《一百個人的十年》一些篇章後,覺得這故事放在你的書中更合適,我想你很難找到這樣一個深刻的典型,更能揭示"文革"的殘酷性。
這故事的主人是個八歲的死刑陪綁者。怎麼,你不信?對,八歲;不是十八歲。她面對一口槍時,並無絕望心理,相反認為好玩。你別急,我說這故事馬上講給你,而且完全如實地講,不加一點虛構的演染。我知道你要求一種事件本身的徹底真實。
那是七九年,雲南邊境的戰火未熄,我去前線採訪。由北京飛到昆明後,忽然感到胸悶,喘不過氣。有人說這是高原反應,往南定地勢低就會好些,我便一天也沒在昆明停留,拉上兩個從北京來的畫家搭伴,乘車經K市到達G市。據說由G市再往南必須翻山越嶺,必須搭軍車。天色已晚,不容易找到車搭,便在G市過夜。G市已經很有些前線氣氛了。街上有許多軍人;不少裝滿軍用物資的大卡車,蒙著大網,插滿松校做防空偽裝,停在道邊;人們談話也大多是戰爭內容。我們跑了幾家旅店都因客滿而碰壁。經市委安排,我們住進市委的第一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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