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張小小的書桌。它又窄又矮,破舊極了。在外人眼裡簡直不成樣子。上邊的漆成片地剝落下來,殘餘的漆色變得晦黯發黑,連我自己都認不准它最新是什麼顏色。桌面又滿是劃痕、硬傷,還有熱水杯燙成的一個個套起來的深深淺淺的白圈兒。它一邊只有三個小抽屜,抽屜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個是從破箱子上移來的銅把手,另兩個是後釘上去的硬木條。別看它這副模樣,三十年來,卻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間透進光來的地方。我搬過幾次家,換過幾件傢俱,但從來沒有想到處理掉它……
"這麼難看還要它幹嗎?!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實用。你這麼大人將就這樣一個小桌子,早晚得駝背!"
"你怎麼就是不肯扔掉這破玩意兒。難道它是件寶?你說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裡包含著任何知己都難以理解,難以體會到的一種,一種……一種什麼呢?
沒有共同的經歷就不會有同感。有時,同感能發揮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為兩顆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沒有同感,說它做什麼?還不如獨自一人到樹林裡,踩著落葉,自己對自己默默地說它一陣子,排遣出來,倒是一種慰安。
我無法想起,究竟是什麼時候,我開始使用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記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寫寫畫畫,而不是坐著。待我要坐下時,屁股下邊必須墊上書包、枕頭或一大疊畫報,才能夠得上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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