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說最後的收尾,按文學的基本法則要求,只能收於優優。因為優優是這個故事最初的講述者,也是整部小說的頭號主人公。
好在,和我的願望恰巧相同,優優的厄運突然一日嘎然而終。那是在凌信誠悄然出走的三天以後,我意外地接到了分局吳隊長打來的電話。吳隊長還是在當初偵辦乖乖中毒案件的時候,留過我的手機號碼,只是後來一直沒再與我聯絡。
吳隊長在電話裡首先通報了一個驚人的訊息,他說昨天他們已將涉嫌殺人的阿菊緝拿歸案。今天清晨阿菊在審訊中終於全線崩潰,對參與搶劫凌家和後來殺人滅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檢察院批准,阿菊已於今天上午被正式逮捕,而蒙冤入獄的優優也將於今日解除拘留。吳隊長說他們給優優的律師梅肖英打了多次電話,但從今天一早直到現在,梅肖英的手機始終沒開。打電話到她單位去問,單位說她去唐山出差還沒回來。吳隊長又把電話打到凌信誠那裡,不料清水湖醫院說凌信誠已經不在醫院。可今天丁優馬上就要釋放,現在找不到她的親友,釋放後她住在哪裡,誰管她飯吃,都是問題。吳隊長問我可否以丁優朋友的身份,來分局看守所接她出去,暫時為她安頓一下食宿。如果丁優連同上次的錯判,今後一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進行賠償,那麼現在安置她食宿的有關費用,將來可從賠償費中獲得補償。如果我不願意過來接她,他們就打算先找個小旅店安排丁優住下,但希望我能出面見見丁優,做些精神安慰工作,免得她無親無友,過於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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