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五年前那個落雨的黃昏始,到優優的失身之夜止,優優的故事就算講完了。我和她一共見了四次面,每次談話五十元。整個故事講完後,我又另給了優優五百元,還把電話號碼也留給了她。我告訴她以後寧可多打幾份工,最好別再用身體換錢花。
然後我開始構思我的小說了。
腹稿打了三天後,我發覺優優的經歷確實只適於寫成小說。因為故事的走向實際上是沿著一條心理線索,表現一個女孩從少年到青年的五年間,對一個男孩的暗戀,表現青春的純真和傷感,幻想的優美和脆弱。那種心靈的隱秘很獨特,但實際情節並不多,而電視劇本則需要一浪高於一浪的情節來支撐,不像小說那樣對內心的情調更講求。
於是我決心寫小說。
我從優優十四歲的那一天開始寫。那一天優優忘記帶家裡的鑰匙了,便穿了她老爸留下的雨布去仙泉體校找大姐。她在見到大姐前,見到了那個年輕的拳擊手。周月最初吸引她的也許只是那張酷似韓國歌星的臉,以及臉上和身上亮晶晶的汗,他那樣子讓優優忽然心動,那一刻就開始了這女孩優美的初戀。
描寫初戀的過程是非常享受的。我可以讓自己非常感性地想象那個下雨的天,想象那幢老舊的拳擊館。我想象那裡的光線非常暗,只有拳擊臺被一束強光籠罩著,照亮了洪教練頭上的白髮和周月身上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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