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很快趕到了現場。
蔣先生瘦小的身體被拖出富康車的殘骸之前,他的死亡已經毫無懸念。驚魂未定的李師傅和高純金葵一起,被帶到了附近的交警大隊,處理事故的善後事宜。
蔣先生的遺物都被攤在了交警隊的辦公桌上,撞碎的皮箱中,除了兩件衣服和洗漱用具外,就是一本厚厚的書,金葵在封面上掃了一眼的印象,似乎是關於宗教法方面的一部譯著。與死者身份相關的,還有錢包裡的一張身份證和一張法學研究所的出入證,除此別無他物。
兩位民警對這些遺物和證件逐樣登記:“……蔣達成,男,身份證號是00303019451210……”
另一位民警在同一時間詢問了高純和金葵:你們知道他在法學研究所是做什麼工作的嗎?金葵先於高純回答:他說他是研究所的教授。金葵的聲音被隔壁的吼叫斷續淹沒,聽得出那是李師傅與肇事司機的激烈爭吵:你那麼大的傢伙撞我這麼小的傢伙你說誰負責!你把人撞死了還要我負責!我這車剛買了不到兩年就讓你給毀了……貨車司機畢竟罪不容抵,聲音自然弱了許多,但也並不任人宰割:你停車怎麼停在那個地方,那地方就不是停車的地方……兩人的爭執很快被民警打斷:你們別在這裡吵,你們到這邊來,跟我來!
隨著門開門閉的響聲,爭吵漸行漸遠。
那天晚上李師傅嗓子都啞了,幾個小時的工夫,人一下蒼老了許多。快半夜他們才離開交警大隊,住進附近的一間旅館。高純陪著師傅一夜長吁短嘆,他覺得那大貨司機也不像能給交警塞錢的樣子,人家交警也是依法處理,師傅違章停車肯定也有一定責任。所以警察判定大貨車負責賠蔣先生,師傅負責賠自己的車,也算不上枉法裁判吧。但李師傅眼圈紅紅的,他說我拿什麼賠我的車,我沒了車我吃什麼?君君她媽的病還怎麼治?君君要真考上了大學我能不讓她上嗎?高純你反正找到有錢的老爸了,不指望這輛車了,可離了車我們靠誰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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