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你講一個故事。不是編的,那是我耳聞目見甚至親歷親為的一段經歷,關於一個人的命運,或者,關於他的愛情。
我也是這故事中的一個角色,先不告訴你我姓甚名誰。除我之外,這故事中還有一些人的來龍去脈、身份面目,也恕不預示,到時候再說。
關於故事的篇首我曾思謀良久,反覆揣摩該從何處進入。最初我計劃先從龐建東說起,他從十六歲考入警校就開始了他的刑警之夢,三年中專又加了兩年大專,走出校門卻被分到監獄管犯人去了。管犯人與龐建東的人生理想相去甚遠,而且既辛苦又枯燥還要耗時勞心,遠不及當一名智慧而又勇敢的刑警那麼風光傳奇。但龐建東沒有辦法,他爸媽都是平頭百姓,找不到任何門路助他實現人生夢想,不管學校把他分到什麼單位,他都只能老老實實到那兒應卯值更。工作對他來說首先不是事業,更不是樂趣,而是,一個謀生的差事。
他不像人家劉川,劉川雖說父母雙亡,但父母給他留下了一筆蹦著高花都花不完的家產,這份差事人家愛幹就幹,不愛幹抹臉就走。就是什麼都不幹,人家劉川也照樣錦衣細食!
最讓龐建東感到難堪的是,他那個幹文藝的野蠻女友因為在一部電視劇裡飾演過一名警校女生,所以對刑警的鐵血豪情一直情有獨鍾。於是龐建東從上警校起就一直跟她吹牛,說他學的就是刑偵專業,以此來拴住女孩的芳心。可惜龐建東上的這所警校,就是定向培養獄警的,他大專畢業後,註定要分到監獄局去,監獄局又把他分到了天河監獄,天河監獄又把他分到了一個普通的監區,監區又讓他當了一名管號隊長。隊長雖然也帶“長”字,但在管教幹部中實際上什麼都不是。剛分到監區的新民警都是隊長,隊長其實就是最小的兵。龐建東在他女朋友面前曾試圖美其名曰:他現在當的是一名司法警察。可他女朋友早就心知肚明,她笑著對他說:我知道,不就是獄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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