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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李紅旗這幾天,用一句俗話說,是“泡在酒缸裡”了。從初六開始,幾乎每天都有一餐酒。分起來,有三種類型。一種是戰友,翟軍,徐五四,吳小黑,程唐,大家輪著請了一餐。過年嘛,不喝酒作甚?不僅僅要喝,且要醉。因此,戰友們的酒都放在了晚上,即來之,則醉之。第二種是領導。當然不是指請領導和被領導請,而是跟著領導。過年了,各部門各鄉鎮請一桌飯,請領導坐坐,喝點小酒,暢談新年,意義非同尋常。李紅旗和其它和司機也得跟著,這一般也在晚上,領導說今晚紅旗你就喝點吧,李紅旗只得喝。初四跟著程傑之副書記,初七跟著姚和平主任。中間有一天晚上,李紅旗還悄悄地當了一回差,跟著宗榮縣長跑了趟省城。不過,那天晚上宗縣長是八點到,九點半即回頭了。而且回來路上,李紅旗發現宗縣長情緒不好,一直不說話。他也不能問,只在心裡揣摩了會,便藏住了。
至於第三種,那純粹是應付了。到親戚家,或者鄰居家互相請著,還有就是在叔叔家,幫叔叔招待客人。這樣的場合,李紅旗的酒都喝得很少。他有理由:要開車。縣委辦的司機,可不像一般的司機,有時你酒喝著喝著,領導一個電話,車就得動了。還能耽擱?不能哪。既然不能耽擱,酒還能喝?不能!因此只好意思意思了。大家說也行,盡到心意就好。紅旗現在可是縣委的人了,縣委的人哪還能像我們一樣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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