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琪一直是很擁護政府的,平時一個蛋大的領袖紅像章總是端端正正掛在胸口,早已不時興了的語錄袋,一逢會議也總是掛在他肩上。一般來說,他講話有政治水平,嘴巴也緊,也沒有胡言亂語的惡習。
他胸口還老插著一支水筆。當然不會是買來的,看那紅筆帽大黑筆桿小的彆扭,就知道是廢品七拼八湊的產物,來自一個艱苦的琢磨過程。在我的印象裡,他從沒有當過幹部,連貧農協會小組長一類的角色也沒有當過。但他很喜歡使用這支筆,動不動就批寫“同意,馬仲琪”五個字。隊上的發票、收條、分薄、帳本、報紙等等差不多全都留下了他的五字真言。有一次複查拿一張買魚苗的收據準備記帳,一不留神,發現收據已經到了仲琪手裡,還沒來得及喊,他已經批下了“同意”兩個字,筆尖在嘴裡蘸水,正要一色審慎地落款。
複查氣憤地說:“寫作的祭文呵?哪個要你同意?你有什麼資格同意?你是隊長還是書記?”
仲琪笑一笑,“寫兩個字割了你的肉呵?正正當當買的魚苗,還怕人家同意?你說,你是不是偷的魚苗?”
“我不要你寫!就是不要你寫!”
“寫壞了?那我撕了它好不?”仲琪很幽默的樣子。
“他這號人真是無血。”複查對旁人說。
“你是要我寫‘不同意’羅?”
“什麼都不準寫,這根本不是你寫字的地方!你要寫,再活兩世人看看,活得像個人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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