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慄致炟市長來說,一件很不願意去做卻又必須去做的事情,就是報案。向公安部門報案,報告自己的妻子羅虹失蹤了。人的失蹤,原本就是令人吃驚的大事,又是市長的夫人失蹤,在人們的潛意識裡,當然就成為特大的事情了。對司法部門來講,他們會以大案要案的分量放在心上,並盡其所能去偵破這一震驚社會的案件。也許,連慄致炟自己也沒有預料到,汴陽市的司法機關對羅虹的失蹤,會重視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他們動用了力所能及的警力,用了最優秀的偵探精英,提出不惜一切代價,以最快的速度偵破這一案件。司法部門如此重視羅虹的失蹤,應該說是重視市長夫人的失蹤。當然,這種重視也來自汴陽市委的態度,即市委書記趙宏新的態度。當趙書記得悉市長慄致炟的妻子失蹤之時,他沒有任何猶豫,立馬就將汴陽市政法委書記喚了過來,指示他必須破案,儘快破案。還特別強調,沒有任何理由破不了案。是的,連市長夫人都沒了人身安全,這還得了?不得了啊!政法委書記哪裡敢有半點懈怠,他是以落實領導指示的氣勢以從上蓋帽下來的力度去抓這一案件偵破的。是啊!汴陽市的人文環境到了如此險惡的地步,怎麼向上級交代,怎麼對社會解釋。這樣惡劣的案子,在全國也屬絕無僅有。這又是慄市長事先沒有預料到的。作為市長的他,平時在大庭廣眾面前,所倡導所貫徹的都是政府官員是為百姓服務的,是人民的公僕;是吃苦在前,享樂在後;是責任在先,特權在後。從理論上說,老百姓與做官的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享用的權利上是一樣的。以往的歲月中,慄致炟也聽說過,遇到過某某人失蹤的事情,這種案件,有偵破成功的,也有成為多年懸案的。別說是人失蹤了,就是人被殺了,血淋淋的屍體撂在殺人現場,就這樣的人命案也能始終偵破無果,兇手逍遙法外,冤魂不能雪恨。那時候,作為市長的慄致炟,以為這種案子破與不破,或者說偵破成功和偵破失敗都屬正常,司法部門並非萬能,他們也有束手無策的時候。也許,慄致炟在作案與報案時,就是這樣想的。面對層出不窮的案子,面對老案未破,新案又出的積重難返的局面,公安部門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當然,他所報的案子,就會在公安人員力不從心的態勢中被淹沒掉,成為一樁懸案。可是,他錯了,沒有想到公安部門幾乎傾其所能所有,投入了這樁案子的偵破工作。當他看到這種場景,已預感到大勢不妙,不過,結果還沒出現,他必須打起精神做最後的較量。他畢竟是市長,不僅手裡有權,還身上有威,他企圖動用權威阻礙和左右偵查隊伍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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