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嫂還是把羅虹說給她的悄悄話告訴了黎明。在這方面,女人的承諾是最不可信的,特別是女人對自己的丈夫,她總要把耳聞目睹的東西一股腦兒地傾倒給男人的。當黎嫂問及丈夫,相信不相信慄致炟有了外遇的時候,黎明問她,聽誰說的?她說是羅虹親口講的,並把那天羅虹的哭訴一五一十地倒了出來。黎明說,這不奇怪,有沒有外遇,並不決定於人的職務貴賤、地位高低。從現象上看,婚外戀,找情人,乃至包二奶、養小蜜的事,如今已是見怪不怪的事了。但是有另一種現象引起了黎明的思索,如今能做這事的人,不是有錢的,就是有權的。這是為什麼?不久以前,他指示一個助手深入到汴陽市管轄的一個山區縣城搞調研。那地方近來民事案件大增,而且多是婚姻問題,有妻子告丈夫不養子女的,也有的是正在打離婚官司的。那個縣城號稱建築之鄉。縣城及鄉下的人,凡是有勞動能力的男人,早已傾城外出,搞建築掙錢,他們稱這種舉動為二十萬大軍出山城。這種舉動大大增加了小縣城的收入,百姓的生活水平飛躍式地提高。二十萬勞務大軍中也培育造就了近千名工頭,這些工頭的別名就是老闆,他們有帶領上百名乃至數百名勞工的本領,他們有將建築工程攬到手的本領,他們能為跟著自己闖世界的老鄉親友發放工資,管他們吃住,最後他們自己還落得大把大把的數百萬元乃至上千萬元的鈔票。先前在大山深處刨土疙瘩種地吃飯的山民,做夢也沒想過能掙這麼多錢。錢多得花不了了,有錢的人不知道咋個消費好啦,除了吃喝就是下舞廳、泡小姐、玩麻將。接下來就是另覓新歡,“吐故納新”,換了年輕老婆,甩掉結髮妻子。也有那不離婚的老闆,家裡的老婆依然是名正言順的家庭主婦,外邊卻養著年輕女人,現在時髦的稱呼叫二奶三奶,那些有點文化又能幫男人料理點內勤事務的年輕女子,就稱為小蜜。黎明的助手從小縣城調研回來,向他彙報這些新情況,小城出現的這種家庭婚姻狀況已很普遍,兩種情況加起來,在近千名工頭老闆中,大約佔了百分之八十八點九。這種婚姻的變故,與這種婚姻家庭的格局,就是官司增多的原因。聽了助手的彙報,黎明驚訝了。可是,事實還不只如此,一個老家就在那建築之鄉的法官對他說,當下工頭老闆換老婆包二奶養小蜜的比例已不是百分之多少了,而是百分之百,只不過有些工頭礙於面子,又頂不住老家親戚鄉里的指責,就將二奶包得更為嚴實,把小蜜養得更為隱秘罷了。如今還哪裡有與元配夫人白頭偕老的故事,還哪裡遵守一夫一妻的法律。這位法官講得振振有詞,有根有據,黎明相信,他講的全是真事。也是這種緣故,小縣城裡大量的女人在離異後生活拮据,精神痛苦;大多離異家庭的兒女沒了父愛,少了母愛,受不到正常教育。人間親情遭遇傷害,接踵而來有關經濟分配問題、子女負擔問題、治病養病問題、老人贍養問題等等的官司就與日俱增,一浪高過一浪。黎明面對的是現實,是一個個打官司的活生生的人。這種現實使他想起一位偉人的話,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大意)。沒有愛情,當然就沒有感情,感情破裂,當然是男女雙方離異的理由。作為一個省城法院院長,一個省會最權威的法官,他至今鬧不明白,有多少人的婚姻是有愛情的,又有多少人的婚姻是沒有愛情的?有多少夫妻的感情沒有破裂,又有多少夫妻的感情破裂了?為什麼在那個縣城,過窮日子時沒有這麼多的離婚故事,是不是那時候那麼多夫妻都有愛情,還是那個時候的人們不懂愛情,都在混沌的愚昧的氛圍裡得過且過?如今日子好起來,夫妻間都沒有了愛情,都感情破裂了,都追求現代文明的生活了?黎明並非盲目地懷舊,或是斷然肯定以往的婚姻狀態,但是他也沒有肯定或是認可當下的這種婚姻家庭態勢。只是他發現一種現象,只有那些經歷單調、閱歷浮淺,愛趕時髦,又頗有主見且自以為是的人,或是年紀輕輕的毛孩子,才會果敢地否定以往,讚揚眼前。黎明看得出來,這類人和毛孩子們,尚沒有擔當過重要職務,當然也沒有義務去負起什麼責任。他們的狀態總是輕鬆的,自我感覺尤為良好,對自己的觀點十分自信。可是,黎明對這種觀點確實不敢苟同,社會問題的壓力,傳統道德與現代理唸的拼殺混戰,常常使他力不從心、精疲力竭和一籌莫展。為什麼?多如牛毛的積重難返的困頓,說不清道不明的天理、良心、國法的撞擊相碰,怎能是一家法院、一部法律所能解決和裁決的?!當數以百計數以千計數以萬計數不勝數的問題、疑題、難題,從沒有遇到過的新題、久治不愈積弊許久的頑固之題在社會舞臺上走來串去,尋覓醫治,在政府門前呼天搶地請求幫助時,就有人會指導他們,到法院去,透過法律的手段,去解決這種數不勝數的各類難題。殊不知,這麼多進入法律程式的問題,其中有幾多是法律難以裁決且無法解決的“絕症”。法院無論判決出什麼結果,其引起的結果都不是好結果,它的社會效果都令人擔憂。黎明知道,法院不是國家保障機關或社會慈善機構,法律自然不是萬能的治病良藥,大千世界尚有許多問題不在法律解決的範疇,而是遊離於法律功能之外,怎麼能像小說家編造的傳奇神醫,能妙手回春包治百病還百治百愈。本是社會問題卻責成法律解決,本是系統工程卻叫獨家承擔。誰能知道,在旁人看來威嚴神聖的法官還有這麼多的困惑和苦惱。他吩咐助手到那個建築之鄉的縣城去做關於婚姻家庭的調研,本來就不屬於法院的工作範圍,法院只管受理案件,判決案件,執行判決,至於其他事宜,當然是各有所司。可是,黎明要求的不只是被動地受理案子,他已經發現,倘若只是沿襲舊的方法與套路循規蹈矩,踩著前人的腳印往前行走,結果肯定是老的難症、頑症、絕症醫治不了,新的難症、頑症、絕症又蜂擁而至,他之所以把“兵力”調往前沿,自有他的道理,這不僅是為整個社會的健康,也是為了自己的安逸。如果真的能對各種疑難雜症做到以預防為主,豈不是整個社會最愜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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