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愛情是文藝創作的永恆主題。不同意這個意見的人,恐怕是不多的。愛情同時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東西。即使後來出家當了和尚,與愛情完全“拜拜”;在這之前也曾趟過愛河,受過愛情的洗禮,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蘇曼殊和弘一法師就擺在眼前。
可是為什麼我寫《人生漫談》已經寫了三十多篇還沒有碰愛情這個題目呢?難道愛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嗎?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卻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國俗話說:“醜媳婦遲早要見公婆的。”我遲早也必須寫關於愛情的漫談的。現在,適逢有一個機會:我正讀法國大散文家蒙田的隨筆《論友誼》這一篇,裡面談到了愛情。我乾脆抄上幾段,加以引申發揮,借他人的杯,裝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後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領悟,還會再寫的。
蒙田說:我們不可能將愛情放在友誼的位置上。“我承認,愛情之火更活躍,更激烈,更灼熱……但愛情是一種朝三暮四、變化無常的感情,它狂熱衝動,時高時低,忽冷忽熱,把我們繫於一髮之上。而友誼是一種普遍和通用的熱情……再者,愛情不過是一種瘋狂的慾望,越是躲避的東西越要追求……愛情一旦進入友誼階段,也就是說,進入意願相投的階段,它就會衰弱和消逝。愛情是以身體的快感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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