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題目的文章實在不好做,就像沒有專案的奧運會一樣。倘若撒開韁繩漫無邊際地扯上一通,難免被裁判為態度不嚴肅的牆頭蘆葦;倘若揣著裁判員的心思絞盡腦汁地大顯其觀詩慧眼,則又有企圖凌越新詩專家的嫌疑。唐朝的科舉我總有點看不慣,如果不是恩師看中了那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話,憑白居易的本事,還真說不定弄它個“八十老童生”呢。冒犯,冒犯。
由此便想到,為什麼胡適在答覆絮如的信中,對他所瞭解的卞之琳的《第一盞燈》進行辯冤,而他不熟悉的何其芳的《扇上的煙雲》卻表示“哀憐”呢?
自從讀了“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之後,胡適的形象在我心中便永遠也膨脹不起來了。據說他把名字改為“適”,來源於《天演論》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如果說在個人生活上他還可算個“適者”,那麼在文學見解上,他就越來越遠離“優勝”而走向“劣敗”了。從1937年《獨立評論》上那場關於新詩“看不懂”的爭論,我覺得胡適在美學觀念上已經到了江淹的更年期。念念不忘把自己擺在新文學“第一盞燈”的地位,結果卻大有化作“扇上的煙雲”之虞也。
無疑,胡適是個功臣。《嘗試集》勇敢地扯下裹了千百年的腳帶,在金蓮玉筍的辱罵和轟笑聲中,跌跌撞撞地印下一串解放的足跡。於是,便在一片天足的雜沓紛紜中,新詩走出了它的第一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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