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再跟你說說我和韓起科這狗屁孩子的那點狗屁關係……那年,我也就二十三四歲吧。
那年,我也就二十三四歲吧,還在哈拉努裡鎮政府機關當一名普通辦事員。那天,從貝加爾湖方向平推過來的第一場寒流,裹挾起鵝毛般大的雪片,把滿世界攪得渾渾噩噩,溝平渠滿。下午,果然通知下來,分烤火煤。鎮政府機關裡的絕大多數人趕緊抄起籮筐、麻袋、扁擔、抬把子和破鐵桶,緊著往小食堂後院跑。那一陣不分男女老少、級別高低、職務大小的謔笑和打鬧,把一大群正蹲在院牆外大楊樹上觀雪景的黑老鴰驚飛了。機關幹部中自有少數幾個人不上前去跟著“哄搶”這頭一車拉來的烤火煤,其中之一,就是我。我像往常一樣,掂著自己那個柳條編的破抬把,默默地在一旁瞅著,安心地等待著,任憑越下越緊的雪簾兒鋪白我黑棉大衣的肩膀頭和那頂已經很舊了的“三塊瓦”狗皮帽。(當地一種尖頂、不帶帽簷兒的皮帽。多數用野兔皮縫製。)我不急著上前“哄搶”,並非因為我生性清高謙和。不是。並非因為我屋裡已經有燒的了。也不是。並非因為今後自有人會給我往屋裡送。更不是。你想啊,誰會給一個進機關才兩三年的普通辦事員送燒的?不會。我之所以這麼做,完全出於自己多年來的一個人生信條——但凡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只要你願意,並善於在關鍵的時刻,在人前低一下你自以為尊貴的頭,或後退一步,適當地給別人讓出一部分空間,去掙吃掙喝,到最後,你絕對吃不了虧。你也許瞧不起我這種人,更瞧不上我這人生信條。我不跟你爭論。有言道:十個手指頭伸出來還不一般齊哩。我不強求你跟我一致。我也強求不成。但我要告訴你,這句充滿我輩人生辛酸的話,其實千百年來只被國人說出了一半,而它更重要的另一半卻往往無數次地被忽略了,那就是:十個手指必須不一般齊,這世界方成正局。而我,天生就是一個在後頭稍著站的“小拇指”。那又怎麼樣呢?小拇指再小,也是呆在了手上,總比那捂在黑臭黑臭的鞋窠裡的大腳拇趾強啊!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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