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後,邵長水按曹楠定的時間和地點,正要趕往江邊三號碼頭街九號院去見她的時候,卻接到了趙總隊的電話:“出大事了。你趕快過來,跟我一起去出現場。”趙總隊要去看的現場,就是祝磊“自殺”的現場。這事當然耽誤不得,邵長水趕緊順延了跟曹楠的見面時間。等他和趙總隊等一行人驅車急速趕到,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和司法、檢察等各方面的負責人都已經趕到了。現場位置在市局第一看守所一個窄長的天井裡。市局第一看守所是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建的老式“監所”紅磚樓,成放射狀,上下三層。以管教辦公室為中心,放射出五條筆直的“筒道”。每條筒道兩側,便是拘押那些犯罪嫌疑人的“監所”。一間挨一間,小鐵門,大鐵鎖。門上留著小小的窺視孔。
這些年中央實施反腐敗戰略,由此落馬的中高階官員一年比一年增多。這些出問題的官員經黨和政府的紀檢、監察部門審定,一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進入司法程式,在正式批捕後,都會暫時拘押在這裡;等法院審理完畢,宣判有罪,定下刑期後,才會送往監獄服刑。為了便於管理,市局看守所把這些“前官員們”都集中關押在三樓的那三條筒道里。這三條筒道中,有一條是專門關押前廳局級以上的高階幹部的。其餘的兩條筒道,一條關押中級以下的官員,另一條則是專門用來關押“死刑犯”的。有個常識性的問題可能並不為多數讀者知道:犯罪分子一旦被判死刑,就留在看守所裡等待最後的執行,不再往監獄送了。因此,祝磊這一年多一直被關在三樓那間被稱作“C-10”的監室裡,等待最高法院下達最後的死刑執行命令。那天突然接到最高院暫緩執行死刑的命令,也許是太興奮了(?),他突然感到胸悶,左心前區劇烈疼痛,渾身乏力,臉色蒼白,渾身冒冷汗,被緊急送往看守所的醫護室治療。看守所的醫護室在一樓。當時有一名管教帶著兩名法警監護著他,往一樓走去。據當事人回憶,快要走到樓梯口時,他突然推開身旁的法警和管教,急速向筒道盡頭跑去。等兩名法警追趕上去,他已經縱身躍出窗外,墜下樓去。其中一名法警跑得快,還拉了他一把,叫了聲:“祝副市長,你別這樣……”但還是沒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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