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
在李登輝的《臺灣的主張》裡,我們看到他怎樣由兒媳婦寫文捏造歷史,冒充是政治受難者,事實上,他是一個告密者,使別人政治受難;在陳水扁的《臺灣之子》裡,我們看到他怎樣由王永慶寫序捏造歷史,冒充他是政治犯,事實上,他是普通司法案件的誹謗犯,絕非政治犯。昨天(二月二十日),在首場“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里,新的冒充事件又來了,陳水扁在政見發表中,來了這麼一段:“二十年前的美麗島軍法大審,有八名被國民黨列為‘叛亂犯’的被告,其中之一的呂秀蓮女士,在肅殺的軍事法庭上以她過人的勇氣和堅毅的陳述,推翻了國民黨非法逼供的自白書,令人震撼,更讓海內外的民主人士為之動容。”
這段話所謂“逼供”,顯然是捏造的,因為美麗島大審是公開審判的,當時有六十餘位海內外記者及國際人士旁聽,有“過人的勇氣”的呂秀蓮理應一無所懼、慷慨陳詞,而她當時的慷慨內容,根據筆錄,是這樣的,她說:“我公開澄清任何謠言,到案五十幾天,沒受到刑求,絕無此事,外界的任何流言是不正確的,我願作證……”她又哭訴道:“謝謝審判長,沒有人被刑求,自白筆錄做好後,他們很客氣,還有茶水招待……”以上呂秀蓮筆錄,見於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聯合等報,文證俱在,不容狡賴。不但如此,同一個呂秀蓮,還對美聯社報道她被非法逼供的事提出澄清,指斥美聯社黑白講,以上澄清,也見於一九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聯合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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