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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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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第五回裡關於元春的判詞,有“三春爭及初春景”句,一般論者都把“三春”解釋為迎春、探春和惜春,如馮其庸等主編的《紅樓夢大辭典》就把這句的含義說成“隱指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的命運不如元春的榮耀顯貴”。但在關於惜春的判詞裡,卻又有“勘破三春景不長”一句(關於她的曲《虛花誤》頭一句也是“將那三春看破”),上述詞典則解釋為“惜春從三個姐姐——元春、迎春、探春的不幸命運中看破紅塵”。按這樣的解釋,似乎只要從元、迎、探、惜裡任意抽出三位加以排列組合,都可說成“三春”,而元、

迎、探、惜的名稱設計本是以“原應嘆息”為諧音的,似不可隨意割裂。到了第十三回,秦可卿給王熙鳳託夢,又有“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的讖語,如果這句話裡的“三春”還是指四姐妹中的三位,那麼,究竟是哪三位呢?解釋起來,可實在費思量了!上述辭典卻還是想當然地解釋為元、迎、探三春,細想一下,這樣解釋實在很難說通,如果“去後”是“死後”的意思,那麼只有元、迎兩春;如果“去後”是“遠去(嫁)後”,那麼只有一個探春;如果“去後”是“出家後”,那麼只有一個惜春,怎麼歸併同類項,也得不出“三春”來。上述辭典是把元、迎之死與探的遠嫁歸併為“遭受毀滅”的悲慘命運,故得三,但惜春的遁入空門,難道就不悲慘嗎?而且,按曹雪芹的構思,在已遺失的八十回後的篇幅裡,惜春很可能是在探春遠嫁前就先悲慘地埋葬青春的,況且探春的遠嫁雖有不得已的痛苦一面,但也由此比元、迎、惜命運的悲慘度減弱,還談不到是“遭受毀滅”。秦可卿的“三春去後諸芳盡”一句裡的“三春”,不大可能是選出元、迎、探為座標而排除掉惜春,她似乎要說“四春去後諸芳盡”才合乎以人為座標的邏輯;更深一步想,“諸芳”裡如林黛玉,也未必是在元、迎、探、惜中的“三春去後”才“盡”的,她很可能在元、迎兩春死後就先於探、惜而“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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